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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25年“鸿儒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22日

为了激励更多金融学子锐意进取,为金融学科发展贡献积极力量,激发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北京市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决定在我校设立“金融学院鸿儒奖学金”基金。根据《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鸿儒奖学金”评奖办法(2025)》,现将2025年度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金融学院全日制(全脱产)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申请鸿儒奖学金。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奖学金标准

每年评选出5名正在进行三年级或四年级学习的本科生,每生1万元;评选出2名二年级和三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包括直博生的硕士阶段),每生3万元;评选出1名二年级以上,已完成博士开题报告或正在筹备博士开题报告、有高质量研究成果的博士研究生,每生4万元。

三、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明礼诚信、关心集体、热心助人,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补考、无不及格科目。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二)热爱金融学科,在金融专业学习、研究、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社会责任感强。

(三)本科学生参评对象为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或贡献突出的金融学院正在学习的三年级和四年级学生。

(四)硕士研究生参评对象为学习成绩优异、致力于金融研究与应用的全日制二年级和三年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包括直博生的硕士阶段)。

(五)博士研究生参评对象为学习成绩优异、潜心金融学术研究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六)参评本科生(在校期间必修课加限选课的加权平均分成绩)、硕士研究生应在本年级各专业成绩排名前15%。

四、评奖标准

(一)本科生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学习成绩优异是指在校期间必修课加限选课的加权平均分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各专业的前15%;在学院建设、发展中表现突出是指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实践、社团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

(二)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在本年级各专业排名前15%;提交学术研究、案例创新、实践竞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成果为评审依据并且要求在成果中发挥主要作用,专家依据成果进行专业能力面试。

(三)博士研究生应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思维架构体系,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素养,具有较为执着的科学研究精神,分析判断能力较强、研究方法与技术熟练、具有一定的研究经验。博士在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评定时参考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参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少提交一篇并且见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以提交1篇发表的最具代表性科研成果并且该成果没有参评其他奖学金为评审依据,由评审专家进行成果认定评审。

五、申请须知

1.参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东北财经大学,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2025年10月21日前取得,若申请人提供虚假(成果)荣誉、成绩或者存在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则取消“鸿儒奖学金”参评资格,并按学术不端相关规定处理。

2.为惠及更多学子,同一个学生在一个学段内(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只授予一次“鸿儒奖学金”;原则上已经获得其他高额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汪祥春讲席教授基金)的学生不能在同一学年内获“鸿儒奖学金”,此前获得过其他奖学金的学生不在此限制范围内。同一支撑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10月27日下午5点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以“鸿儒+本/硕/博+姓名”命名,发送至dcjrxgb@126.com,纸质版交给辅导员老师。

(1)《鸿儒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鸿儒奖申请人主要成果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3)《鸿儒奖学金推荐人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4)相关事迹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附件:

附件1:2025年鸿儒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表格适用于博士研究生).docx

附件2:2025年鸿儒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表格适用于硕士研究生).docx

附件3:2025年鸿儒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表格适用于本科生).docx

附件4:2025年鸿儒奖学金申请人主要成果一览表.xlsx

附件5:2025年鸿儒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