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测评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公平、公正、公开有效地组织复试,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东北财经大学2023年招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金融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复试与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测评方式方法,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
3.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4.坚持全面考查,重点突出。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对学术型专业的考生突出强调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对专业学位的考生突出强调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
6.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使复试与录取工作既严肃认真,又体现人文关怀。
二、复试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成立复试工作委员会。
主任由院长担任,复试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
(1)组织成立复试小组。学院成立若干个不少于5名专家和一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和安排有关复试事宜。
(2)依据本实施办法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各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
(3)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
(4)对因差额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5)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情况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测评意见。
三、复试内容与复试办法
一、复试安排及内容
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相结合,一志愿考生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复试为主,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金融MBA专业复试时测试政治理论。
二、复试具体要求
(一)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5%。
(二)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占80%,口语占20%)。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5%。
(三)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潜质、思想道德等,满分为100分。
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0%。
(四)同等学力加试或政治理论测试
加试或测试均采取笔试形式,考核内容为开放性、综合性能力型试题。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将答卷纸质版妥善保存,以备学校对答卷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存在抄袭行为者,成绩作废,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核方式。考核方式根据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分别采取不同形式。
1.现场复试:专业水平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听力测试将采取笔试形式,综合情况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口语测试将采取面试形式。
2.网络远程: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均采取面试形式。
(六)复试成绩计算。每项考核内容均采取百分制打分,并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复试成绩。
现场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听力水平测试成绩×0.2+口语水平测试成绩×0.0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网络远程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含听力和口语)×0.2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破格与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调剂复试
我院部分专业在一志愿上线生源不够的情况下,将接受校内、校外符合条件考生的调剂申请,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并择优录取。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我院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也不得调入我院专业。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2.我院对调剂考生的要求如下:
(1)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
(2)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原则上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3)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的不能调入学术型专业。
(4)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能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外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3.我院综合考虑调剂考生的专业相关性、专业要求的重点能力、毕业学校与报考学校、初试科目与成绩等因素,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
4.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六、考生录取
1. 试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3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2.研究生院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排序,确定我院最终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
3.对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录取资格复审。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及以上。
(3)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
(4)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5)确认推免生是否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未通过复审者,取消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七、复试的监督与检查
学院党总支书记受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纪律、监察工作。复试全过程需录音录像,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
八、复试的其他事宜
1.组织专门人员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毕业生证明(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材料等进行审核。复试其他各环节要严格查验考生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是否一致。
2.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并签名。
3.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体检,体检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