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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版)
2021年04月16日

为完善和规范金融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工作研究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金融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及2名硕士生导师、年级辅导员组成,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对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全面负责。

二、申请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端正,品德优良,诚信守法,身心健康,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风严谨,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3.1—3学年的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含体育课),即没有因首次考试不及格而重考或重修科目。英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数学成绩平均80分;学科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能低于70分。成绩计算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三、选拔方法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条件审核申请人资格;

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申请人前三年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占80%(学科基础必修课与专业必修课即2、3开头的课程),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占10%,日常表现占10%,科研成果突出者给予附加分,计算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前三年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80%+学科竞赛得分×10%+日常表现分×10%+科研成果附加分

四、综合成绩各组成部分分数确定办法

1.学习成绩:前三年学习成绩特殊加权平均分以教务处成绩单为准。

2.学科竞赛得分标准如下:

学科竞赛分为金融相关类学科竞赛、非金融相关类学科竞赛

1)金融相关类的学科竞赛

国际级比赛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0分;

国家级竞赛一等奖设置两名以内(两名)80二等奖设置三名以内(三名)70分,三等奖设置五名(五名)60分, 其中“花旗杯”金融创新应用大赛获得全国9到20名的40分其余国家级竞赛按照一等奖60分,二等奖50分,三等40分计算;

省级比赛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

市级比赛一律得20分。

竞赛设立特等奖的,按一等奖标准执行;竞赛仅设立名次的,第1名按一等奖标准执行,2至3名按二等奖标准执行,4至6名按三等奖标准执行;竞赛设立金、银、铜奖的,分别视为一、二、三等奖。

参赛者在同一竞赛的不同级别中获奖,按照最高标准确认,不重复计算

2)非金融类竞赛

包含大学生数学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数学建模比赛、挑战杯等

国家级比赛:

一等奖 30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省级比赛一等奖20,二等奖10,三等奖5分;

金融类学科竞赛得分依据获奖等级最高,不累计加分。

所有市级一律10分计算。

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单列,国家级50分省级30分,校级10分

学科竞赛得分满分为100分,学科竞赛类别、等级、得分由金融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判定。

3.日常表现分由年级辅导员根据申请人3年来综合表现(学生会、班委任职情况、文体竞赛参与获奖情况、社会实践能力、参加义务献血情况等)打分,满分为100分。

4.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及参与教师课题)附加分最高为5分,具体由学院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分值。

五、金融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人的情况,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排序,最终确定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六、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金融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金融学院

                     2017年9月